各二级单位:
根据《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实施办法(试行)》(长师院办发〔2024〕68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新入职教师是学校建设发展的新生力量,对新入职教师进行校本培训,旨在帮助新入职教师树立正确的专业理念,培养良好的师德修养、学术规范与心理素质,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技能,提高从教适应能力和教书育人能力,引导新入职教师了解校史、校情,增强爱国、爱校、爱岗、敬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争做“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为今后的教师生涯奠定良好基础。
二、培训对象
2022年以来新入职教师、心理健康教师、临床医生、辅导员、行政人员、教学秘书和实验技术人员,共计87人,名单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8月25日-8月27日(暂定)
地点:致远楼101会议室
四、培训内容及形式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现代信息技术、校史校情、学校章程、综合素养等8个模块,开设专题讲座14场、主题演讲1场、教学沙龙1场。培训课表详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开展新入职教师培训工作,是提升教师工作水平的重要保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相关职能部门、教学院要精心设计安排培训内容,学员所在二级单位要认真组织新教师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工作的秩序和质量,协助新教师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学员所在二级单位要在学校集中培训的基础上,于2024年秋期,结合工作实际和学科专业特点,自主安排专业性、特色化的实践研修项目,确保新入职教师能力持续提升。
(二)严肃纪律,提升效果。新入职教师培训期间严格考勤,新教师要按时参加培训学习,认真做好笔记,在参加集中培训的同时,要加强对相关理论、政策、规章制度的自学,进一步强化培训效果,培训学习情况和考勤情况要进入每位教师的业务成长档案。
(三)认真学习,务求实效。新入职教师要扎扎实实学习,认认真真领悟,将学习成果应用于今后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要积极参加所在二级单位组织的实践研修,确保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管理能力得到持续提升,为建设应用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贡献力量。
长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