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拟认定人员名单
公 示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长师院发〔2022〕47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二级单位审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领导小组认定,认定韩青等290名教师符合“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条件,根据文件要求,现将对拟认定人员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6月3日至 5日(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不同意见,请通过书面形式向纪检监察室和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
联系电话:72790039(纪检监察室)
72791222(人事处)
人事处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