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科研机构:
为培养和建设一支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干部队伍,提升教师的管理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校内选派部分教师到机关职能部门顶岗锻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
2. 具有一定的管理协调能力;
3. 身体健康,具备履职的身体条件;
4. 符合顶岗锻炼岗位人选要求(见附件1)。
二、顶岗时间
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
三、锻炼岗位
机关职能部门职员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四、选派办法
凡符合选派条件的教师均可报名。各教学院(部)、科研机构可结合师资队伍建设和编制核定情况,积极推荐年富力强、有发展潜力且有意愿的教师参加顶岗锻炼。学校将根据报名推荐情况,研究确定2021年秋期顶岗锻炼人选。
五、顶岗期间管理
1. 岗位管理。人事关系归属保持不变,聘用岗位及岗位类型保持不变。
2. 日常管理。顶岗锻炼教师在顶岗期间,除承担已安排的教学工作以外,原则上脱离原工作岗位,由用人部门按机关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人事处和用人部门共同考核。
3. 结果运用。学校将教师在职能部门顶岗锻炼作为教师的重要工作经历,将教师在顶岗锻炼期间的表现作为干部选拔、评优评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4. 有关待遇。顶岗锻炼教师顶岗期间管理工作考核合格,可减免 60%的额定课堂教分,但平均周学时不能超过6学时;额定绩效工资可自行选择在院部或职能部门发放;原聘用在辅导员岗位的,照常发放辅导员岗位津贴。
六、材料报送
请于2021年9月9日下午17:00前,将《教师到机关职能部门顶岗锻炼报名表》(见附件2)和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档发送至人事处工作邮箱,纸质盖章件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致远楼410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秦林, 联系电话:72791177
工作邮箱:szk72791177@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人事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