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思政课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4浏览次数:1789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做好思政课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各教学院(部)、科研机构、学术传播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校内公开选聘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思政课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市管编内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三)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能胜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

三、选聘流程

(一)个人报名。请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长江师范学院应聘专职思政课教师申请表》(附件),于2021423日前将申请表纸质件报送人事处人事调配与档案科(致远楼408室),电子版申请表同时发送至邮箱:yznursk@163.com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会同马克思主义学院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三)综合考核。学校成立思政课教师招聘考核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室、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为成员),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表现、教育教学水平等进行综合考察,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学校审批。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学校院长办公会审批后,由人事处负责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说明

(一)人事关系。通过学校审批人员的人事关系调转至马克思主义学院,担任专职思政课教师,承担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任务。

(二)相关待遇。除享受聘用岗位类型工资绩效外,按照《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发放办法(试行)》(长师院发〔202114号)规定,同时享受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另外,按照《思想政治理论课创优行动方案》(长师院委发〔202016号)相关规定,在职称评审、教师培养等方面给予政策,将思政课教师作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来源,加大思政课教师的培育力度。

特此通知

 

附件 应聘专职思政课教师申请表.docx

 

 

人事处

202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