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育信息化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教学院(部):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选教育信息化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渝教办函〔2020〕191号)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教育信息化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类别及范围
1.管理类推选对象为全校从事教育信息化工作的管理人员。
2.应用类推选对象为全校从事教育信息化应用的工作人员。
二、推选条件
(一)管理类
1.高度重视教育信息化工作,敬业爱岗,有较强的事业心,致力于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
2.在信息化统筹协调、制度设计、工作规划、队伍建设、日常运行管理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是本单位教育信息化的带头人或推动者。
(二)应用类
1.熟悉教育信息化工作,敬业爱岗,有较强的事业心,具有扎实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2.在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课程建设、学科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成绩显著。
3.积极承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单位交办的各项教育信息化任务,在实践工作中成果丰硕。
三、推荐名额
信息化办公室、教务处可向学校推荐2人,其余二级单位可向学校推荐1人,经学校评选后,向市教委推荐2人(其中管理类1人,应用类1人)。
四、推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
各二级单位根据评选范围及条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组织,做好人选的推荐工作。
(二)学校推选
学校按推选条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议推选。经学校研究确定的推荐人选,在人事处主页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重庆市教委。
五、其他
(一)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推选工作,精心组织,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务使推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请各推荐单位于2020年10月13日上午12点之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包括:
1.《重庆市教育信息化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及先进事迹材料的电子件、纸质件各1份;
2.《重庆市教育信息化先进个人推选汇总表》(附件2)电子件、纸质件各1份。
联系人:石晨曦
联系电话:72791177
电子邮箱:szk72791177@163.com
特此通知
长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