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外教职工返校手续办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6浏览次数:927



校内各单位:

学校2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好相关管控工作的通知》规定:2020年春节期间凡曾赴湖北的教职工暂不返校,返校时间另行通知;现仍在市外的教职工,除学校紧急公务需要外,在开学前暂不返校。为加强疫情防控,做好《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 在25日下午学校召开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对目前仍在重庆市外(不含湖北省)而学校有紧急公务需要返校教职工的手续办理及返校隔离进行了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人申请。确因紧急公务需返校教职工,由本人填写《重庆市外(不含湖北省)教职工返校申请表》并承诺返校后服从学校按排,到指定地点隔离观察。

2.领导审批。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行政负责人、人事处负责人、分管二级单位的校领导和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依次签署意见。审批过程中,申请表以电子照片方式传递。

3.隔离观察。返校人员到涪陵区政府指定酒店隔离观察14日(费用自理)。

此外,根据重庆市教委“各级各类学校2月底前不开学”的要求,学校开学时间将推迟到3月份,请各二级单位告知教职工并提醒教职工做好病毒防护和开学准备工作,具体开学时间听候学校通知,学校会在确定开学时间的前10天左右予以公布,便于师生员工做好返校工作。

重庆市外(不含湖北省)教职工返校申请表.docx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