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校医院医生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19-11-27浏览次数:3091

长江师范学院校医院医生招聘启事

 

为加强学院预防保健工作,决定按照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原则招聘临床或预防保健医生1名。

一、应聘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2.身体健康。

3. 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4.已取得临床或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或尚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但所学专业能报考临床或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

5.符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临床医生或预防保健医生的管理规范。

6.熟悉电脑操作。

7.服从校医院工作安排。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1.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1213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填写《长江师范学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dxw72790120@163.com

纸质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执业医师资格证等需在来校参加考核时提供原件核查。各证均需查验原件并递交复印件1份。

3)报名联系人:段老师,电话13452566625

2.资格审查

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191216日前通知审查通过人员来校参加考核面试(考核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面试

本次招聘考核面试采用技能测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考核面试成绩=面试(50%+技能测试(50%)。

4.公示审批

依据应聘者的考核面试成绩,择优确定1名拟聘人员并在学校人事处网上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5.签订合同

学校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经体检和岗前培训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工资与社保

对本科及以下学历录取者,采取编制外全日制合同工方式聘用,工资标准为本科学历不低于5000/月、专科学历不低于4000/月,学院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缴纳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社会保险。

对硕士及以上学历录取者,采取编制外全日制合同工方式聘用,工资标准参照学院编内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缴纳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附件:长江师范学院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长江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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