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重庆市2026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渝职改办〔2026〕182号)《长江师范学院职称评审管理办法》(长师院发〔2025〕30 号)和《长江师范学院职称申报条件(2025 年修订)》(长师院发〔2025〕31 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6年其他专业技术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级别
实验技术、教育研究、出版、图书资料、档案等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副高级职称。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人应聘用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在岗人员(不含人事档案未在我校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可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申报条件,既要符合我市现行条件,也要符合我校职称评审办法和申报条件(附件1)。申报人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查看重庆市职称申报标准条件索引页面查看相应职称系列资格条件的具体内容,网址: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zchzyzg/202307/t20230726_12187351.html。如遇更新不及时或最新修订的,请以上级归口评审部门有关要求为准。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申请职称评审。
1.人事档案不在学校的。
2.正在申请离职的。
3.退休人员。
4.待岗期间的。
5.连续旷工超过 15 个工作日,或 1 年累计旷工超过 30 个工作日的。
6.受党纪、政务、单位处分的人员在处分期(影响期)内的;
接受组织调查,或在立案调查期间的。
7.在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职称申报时在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方面被举报,没有明确结论的。
8.近一年来出现一般教学事故,近两年来出现严重教学事故,
近三年来出现重大教学事故的。
9.延迟申报的人员尚在延迟期内的。
10.存在《长江师范学院职称申报条件(2025 年修订)》(长师院发〔2025〕31 号)中规定的不得申报情形的。
11.存在上级文件规定不能参加职称评审的情形。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个人申报(截止时间:9月10日前)
1.为强化诚信承诺责任,申报人员须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2),申报人不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职称申报材料中如有任何不实、弄虚作假或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立即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延迟1-3年申报。
2.申报人须于9月10日前登录申报系列相应平台完成注册。一是通过重庆政务服务网(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进入重庆市“渝才荟”服务专区,点击“职称评审”登录注册(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rc/rctp/ych-pc/#/index);二是通过全市统一平台网报端口直接登录注册(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cqzyj srcw/positional-portal-web/);三是通过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官网,专技人才专栏,点击“业务办理”登录注册(网址: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
3.申报人完成线上注册后,须线下填写《2026年其他专业技术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科研业绩审核表》和《教育教学业绩审核表》(附件3-5),并于9月10日前提交至所在二级单位职称推荐小组,原则上由二级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教务处等相应职能部门审核认定。业绩成果审核认定后,申报人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纸质件和电子版提交到所在单位职称推荐小组,并按照重庆市归口评审部门的职称申报材料要求规范装订。
4.申报人在网上申报时,须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所填业绩成果,均应在系统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因未上传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不符导致评审结果受影响的,责任自负。业绩成果如有涉密内容,请按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清楚,申报人须在限定时间内一次性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在登录平台后查看平台操作手册向技术人员咨询。
(二)职称推荐小组推荐(截止时间:9月14日前)
1.职称推荐小组应在开展审核推荐工作前报送本年度职称推荐小组成员名单(附件6),在申报推荐阶段认真核实申报人的业绩材料,确认材料真实且规范,并组织申报人员进行任期述职,开展师德表现情况集中测评。
2.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对申报人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意识形态、教书育人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出具《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鉴定意见》(附件7)和审核意见。
3.职称推荐小组组织召开专家会议或学术委员会会议,审核申报资格条件,综合评议申报人的学术水平、业绩贡献等,以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推荐并按照职称系列分别排序。
4.职称推荐小组所在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或处务会),综
合审核二级单位党组织审核意见、专家会议或学术委员会会议评
议意见,确定推荐人选,并分系列按类型择优排序。推荐人选名单(分系列按类型择优排序)及个人公示材料须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并于9月14日上午9点前将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8)等相关材料纸质件报送至致远楼410室,电子件发送至工作邮箱:yznuszk1177@163.com。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清单。思想政治表现不良、履职不力者,各部门不得推荐上报;赞成票数未过半者,各部门不得推荐上报。职称推荐小组须做好会议记录、表决票、表决结果统计等推荐过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三)学科评议组评议
参照学校职称申报评审相关要求执行,由学校职改办将通过人选推荐至重庆市相应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参加评审。
四、工作纪律
(一)二级单位职称推荐小组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工作程序办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甚至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由学校给予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于推荐人选资格把关不严、出现违反工作纪律的二级学院,将在二级学院年度考核的“师资队伍”一级指标中直接扣分。
(二)职称评审人员及评审现场服务人员与申报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遵循回避制度,主动申请回避。对隐瞒情况、不主动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学校将禁止其参加评审工作,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三)评议或评审专家在工作前应签署《专家承诺书》,承诺遵守职业道德,严守评审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若出现违反保密纪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假公济私、打击报复申报人、因失职渎职致使职称评审工作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学校将禁止其参加评审工作,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四)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职称工作各环节的争议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调查。申报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书面申诉,提供具体事实依据。经核实后,及时答复有关当事人。在职称推荐小组进行推荐人选公示期间,对推荐结果有异议者可实名提供相关证据和书面材料,反映情况属实的,责令职称推荐小组对公示有异议者再次复核、推荐;对学科评议组评议未获推荐的对象,当年不再进行复议、复评。
五、其他说明
(一)职称外语。根据《重庆市2026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渝职改办〔2026〕182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二)继续教育。申报人应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要求,完成2026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规定学时(附件9),其他继续教育要求以上级相应系列职称文件规定为准。
(三)任职时间。申报人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6年12月31日。
六、联系方式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联系人:石老师;联系电话:72791177;工作邮箱:yznuszk1177@163.com。
1.《长江师范学院职称评审管理办法》(长师院发〔2025〕30 号)和《长江师范学院职称申报条件(2025 年修订)》(长师院发〔2025〕31 号)
2.诚信承诺书
3.2026年其他专业技术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4.科研业绩审核表
5.教育教学业绩审核表
6.2026年二级单位其他专业技术系列职称推荐小组成员名单
7.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鉴定意见
8.2026年二级单位其他专业技术系列推荐人选汇总表
9.关于做好我市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
长江师范学院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