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24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单位: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教职工攻读定向培养博士管理办法(修订)》(长师院发〔2026〕1号)精神,经过个人申请、审核推荐、资格复核、手续办理、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同意,现将批准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教职工名单公布如下:
王巧慧、陈浩琦、张丽青、罗舒丹、卢鸣浩、谢 丹
请以上申请攻读定向培养博士的教师录取后,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等材料到人事处人才与师资建设科(致远楼410室)签订《教职工攻读定向培养博士协议书》,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6年4月24日
版权所有 长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 电话:(023)72791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