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发布时间:2025-08-19浏览次数:36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补充财务管理人员数量,有效推进学校重大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校决定面向社会以“劳务派遣”方式招聘一批财务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名额

会计核算与管理岗3

二、招聘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81日及以后出生)。

2.原则上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相关工作经验与业务能力,本科阶段专业必须是会计学、财务管理或审计学;特别优秀的本科毕业生也可报名。

3.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4.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工作任劳任怨,踏实肯干,遵守学校工作纪律;

5.具备较强的学习领悟能力、观察应变能力以及沟通表达能力;

6.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能够熟练应用各种办公软件;

7.身心健康,能满足岗位工作要求,热爱财会工作;

8.中共党员,有中级职称资格证书,有财务、会计、审计、税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于202598日前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064304051@qq.com。发送邮件时,请将附件的电子件及其他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扫描件,打包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会计核算与管理岗+姓名”。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023-72790035

2.审查与考核。用工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

3.公示。通过资格审查和考核的拟聘人选,在用工部门网站主页公示5个工作日。

4.签订合同。经学校审定同意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与我校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派遣到应聘岗位工作。签约期限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录取人员实行劳务派遣,与我校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学校工作。薪酬标准按照《长江师范学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长师院发〔202425号)规定执行,本科4500/月(试用期4000/月)、硕士研究生6500/月(试用期6000/月)。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规定为招聘人员配缴医疗、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个人须缴保险部分从个人薪酬中支出。

 

 

附件:长江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 长江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长江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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