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提高学校部分核心课程的师资水平,弥补部分学院师资不足,充分发挥外聘教师服务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作用,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外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长师院发〔2023〕14号)精神,现将2025年秋期外聘教师聘用计划报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制定
请各二级学院严格对照《长江师范学院外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长师院发〔2023〕14号)精神,结合2025年秋期教学任务和本单位定编定岗情况,制定2025年秋期外聘教师的聘用计划,提出拟聘人选,报教务处审查,通过后报人事处审批。学校将依据定编定岗情况,复核聘用计划,最终聘用计划以学校审批通过为准。
二、计划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拟聘人选填写《长江师范学院外聘教师聘任计划申请表》(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外聘教师聘任审批表》(附件2)、《长江师范学院外聘教师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3),连同拟聘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作单位证明(续聘教师不用再报送上述复印件材料)及党政联席会议记录等材料于6月25日前报送人事处人才与师资建设科(致远楼410室),电子件以“单位+2025年秋期外聘教师”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yznuszk1177@163.com。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控制总量。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对照《长江师范学院外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长师院发〔2023〕14号)规定的聘任原则和聘任条件,现有师资确实无法满足教学需要,应首先在校内相近专业教师中调剂,校内不能解决的,方可聘任外聘教师。原则上,外聘教师数量不得超过用人单位的空缺编制数,且重点外聘高级职称人员,但师范类专业因学科教学论教师紧缺,聘请学科教学论任课教师的,不受空缺编制数限制。外聘教师执行一学期一聘原则。
(二)从严课时酬金标准。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控制外聘教师课时费标准,理论课、实验课按照高级职称人员每课时不超过200元、中级职称人员每课时不超过100元执行。
(三)严格资格审查。各二级学院应严格外聘教师资格审查,加强外聘教师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专业素养和教学科研能力的考核,择优聘任,优先聘任综合素质高,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与教学水平,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优秀人才。从2023年秋期开始,学校退休教师只要符合《长江师范学院外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长师院发〔2023〕14号)规定的聘任条件,亦可聘用。
联系人:张丽萍
联系电话:72791177
电子邮箱:yznuszk1177@163.com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