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系统2024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教职改发〔2024〕5号)《长江师范学院职称评审办法(2021年修订)》(长师院发〔2021〕122号)和《长江师范学院职称申报条件(2021年修订)》(长师院发〔2021〕1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实验技术、教育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系列和级别
实验技术、教育研究系列高级职称。
申报范围及条件
(一)申报人应聘用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在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含人事档案未在我校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二)可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申报条件,既要符合我市现行条件,也要符合我校职称评审办法和申报条件。申报人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查看重庆市职称申报标准条件索引页面查看相应职称系列资格条件的具体内容,网址: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zchzyzg/202307/t20230726_12187351.html。如遇更新不及时或最新修订的,请以归口评审部门有关要求为准。
(三)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本次不得申报:
1.正在申请离职者。
2.待岗期间的。
3.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1年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
4.受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处分期(影响期)内的;接受组织调查,或在立案调查期间者。
5.在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职称申报时在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方面被举报,没有明确结论的。
6.延迟申报的人员尚在延迟期内的。
7.存在《长江师范学院职称评审办法(2021年修订)》(长师院发〔2021〕122号)中规定的不得申报情形的。
8.存在上级文件规定不能参加职称评审的情形。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一)个人申报(截止时间:10月27日前)
1. 个人申报。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的“业务办理”端口,进入“职称”板块(系统),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登录方式:(1)通过重庆政务服务网(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进入重庆市“渝才荟”服务专区,点击“职称评审”登录(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rc/rctp/ych-pc/#/index);(2)通过全市统一平台网报端口: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直接登录;(3)通过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官网,专技人才专栏(网址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点击“业务办理”登录。(用户注册操作手册见网址:http://rlsbj.cq.gov.cn/ywzl/zjrc/sy/tzgg_110153/202010/t20201021_8077033.html,常见操作问题解答见网址: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sy/fwzn/202110/t20211028_9899030.html,个人用户申报操作手册登录平台后可查看)
2.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清楚,申报人须在限定时间内一次性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
3.为强化诚信承诺责任,申报人员须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1),申报人不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所提供的职称申报材料中如有任何不实、弄虚作假或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立即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延迟1-5年申报。
4.申报人须于10月27日前登录申报系列相应平台完成注册申报,线下填写《2024年实验技术系列、教育研究系列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科研业绩审核表》和《教育教学业绩审核表》(附件2-4),并将相关业绩成果的佐证材料分别报送至科研处、教务处审核。业绩成果审核后,按照重庆市归口评审部门的职称申报材料要求规范装订,并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纸质件和电子版提交到所在单位职称推荐小组。
4.申报人在进行网上申报时,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在登录平台后查看平台操作手册向技术人员咨询。
(二)职称推荐小组推荐(截止时间:10月29日前)
1. 职称推荐小组应在开展审核推荐工作前报送本年度职称推荐小组成员名单(附件5),在申报推荐阶段认真核实申报人的业绩材料,确认材料真实且规范,并组织申报人员进行任期述职,开展师德表现情况集中测评。
2. 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申报人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意识形态、教书育人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核,出具《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鉴定意见》(附件6),给出审核意见。
3. 职称推荐小组组织召开专家会议或学术委员会会议,审核申报资格,综合评议申报人的学术水平、业绩贡献等,以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推荐并按照职称系列分别排序。
4. 职称推荐小组所在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处务会),综合审核二级单位党组织审核意见、专家会议或学术委员会会议评议意见,确定推荐人选并分系列择优排序,于10月29日下午5点前报送本部门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和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7)纸质件(加盖公章)至致远楼410室,电子件发送至指定邮箱:yznuszk72791177@163.com。思想政治表现不良、履职不力者,各部门不得推荐上报;赞成票数未过半者,各部门不得推荐上报。职称推荐小组须做好会议记录、表决票、表决结果统计等推荐过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三)学科评议组评议
1.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教务处和科研处审核的《科研业绩审核表》《教育教学业绩审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申报信息填写不规范、申报材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支撑材料的,审核人员会在限定时间内要求补充完善;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
2. 学科评议组对照职称申报条件,对申报人的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术水平、实际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须在学科评议组评议环节进行述职答辩。
3. 学科评议组采取现场实名投票表决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并根据投票结果和申报人的教学科研能力水平对确定的推荐人选按照职称系列分别进行排序。未出席会议的成员不得委托其他成员投票或会后补充投票。
4. 学科评议组确定的推荐人选在人事处主页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学科评议组在每位推荐人选的《重庆市职称申报评审表》(系统内下载)内签署学科评议组推荐意见,经组长签名确认后,按推荐顺序将申报人(含学科评议组未推荐人员)材料报送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评议会会议记录、表决票、表决结果统计表等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后进入评审环节。
四、工作纪律
(一)各二级单位职称推荐小组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工作程序办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把关不严、违反规定程序甚至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由学校给予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评议专家及工作人员与申报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遵循回避制度,主动申请回避。对隐瞒情况、不主动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学校将禁止其参加评审工作,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三)评议专家在工作前应签署《专家承诺书》,承诺遵守职业道德,严守评审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若出现违反保密纪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假公济私、打击报复申报人、因失职渎职致使职称评审工作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学校将禁止其参加评议工作,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职称推荐与评审工作中的纪律监督,接受职称申报、评议、推荐环节中的投诉举报,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等职能部门配合进行调查处理。在评议结果公示期间,对评议结果有异议者可实名提供相关证据和书面材料,反映情况属实的,学校对公示有异议者再复议。对评议未获通过的对象,当年不再进行复议。
五、其他说明
(一)继续教育。申报人应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要求,完成2024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规定学时(附件8),其他继续教育要求以上级相应系列职称文件规定为准。
(二)任职时间。申报人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六、联系方式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联系人:石晨曦;联系电话:72791177;工作邮箱:yznuszk72791177@163.com。
附件: 附件.rar
1.诚信承诺书
2.2024年实验技术系列、教育研究系列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3.科研业绩审核表
4.教育教学业绩审核表
5.二级单位职称推荐小组成员名单
6.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鉴定意见
7.二级单位推荐人选汇总表
8.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的函
长江师范学院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