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工勤技术人员考工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30浏览次数:873

关于开展2024年工勤技术人员考工定级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渝人工考〔20241号)精神,现就开展我校2024年工勤技术人员考工定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截至20241231日,全校在编在岗、符合确定技术等级或晋升技术等级条件的工勤人员。工作年限、本等级工作年限和年龄计算等截止时间为20241231日。本等级工作年限从本人执行本等级工资之月起计算。

二、申报条件

(一)2019年-2023年连续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工勤人员,可按以下条件申报相应技术等级考核。

1.申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按照渝人发〔1998116号文件中的申报条件执行。

2.通过公招或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退役士兵,比照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申报等级。

3.申报工种必须与其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和已获等级证书所列工种岗位一致。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申报技术等级(职务):

1.5年(2019—2023年)年度考核结果有3次以上优秀的;

2.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六名的;

3.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或重庆市杰出技能人才称号,以及入选“重庆英才·高技能领军人才”“重庆技能大师”“全市技术能手”的。

(三)工勤人员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次技术等级申报:

1.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记过以上处分且现仍在处分期内的;

2.在被羁押、拘役、判处徒刑宣告缓刑期间的;

3.一年中累计休病假超过3个月或因故未上班超过1个月的;

4.事业单位评聘了专业技术职务并兑现了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的;

5.其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

三、评审推荐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学校岗位设置现状,我校目前空缺高级工岗位1个。学校将按照《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长师院发202217)对申报人员组织评审(初审),并按空缺岗位数1:1的比例报送上级部门复审。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文件精神,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时申报,未按通知要求报送材料视为放弃报送。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申报人员于2024815日下午230 -1800将以下材料交人事处413办公室。

1.《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情况登记表》(初、中、高级填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2.中级工等级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各3份。

联系电话:7279257613996838199

邮箱:10567506@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情况登记表(初、中、高级填报)

 

 

 

   人事处

2024730

   附件: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情况登记表(初、中、高级填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