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报送2023-2024学年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8浏览次数:356

关于增补报送2023-2024学年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的

通     知

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大力实施“人才提升工程”,不断优化师资队伍学历学位结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师范院校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及《长江师范学院教职工攻读定向培养博士管理办法(修订)》(长师院发〔202178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将增补报送2023-2024学年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计划事宜通知如下:

1.报考条件

1具有教育学相关硕士学位(包括:0401教育学、0402心理学、0403体育学,0451教育硕士,0452体育硕士,0453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4应用心理硕士),从事教师教育相关专业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2)在本校工作满三年,身体健康。

3)截至2024830日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4)符合《关于做好西南大学2024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博士研究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附件2)及《重庆师范大学关于接收2024年专项计划博士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3)要求。

2.办理程序。拟报考博士学位且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职工应如实填写《长江师范学院教职工报考博士学位申请表》(附件4)及《长江师范学院教职工报考博士学位汇总表》(附件5)。其中,专任教师将表格交所在教学院(部),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人事处;其他管理和教辅人员将表格交所在二级单位,经所在二级单位、拟报考学科专业所属教学院(部)研究同意,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人事处。此外,凡科级以上干部,还需经党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并签署意见。

人事处汇总各二级单位推荐报送的报考人员,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学校审批。经过批准后,申请人方可参加考试。

3.工作要求。教职工所在单位或所属部门应严格按照长师院发〔202178号文件要求,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审核个人申报资格,择优推荐优秀人才报考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4.材料报送。教职工所在单位或所属部门于418日下午16点前将附件45的纸质件(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鉴定意见、廉政鉴定意见、党政联席会会议记录、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致远楼410),电子件以“单位+攻读博士计划”命名后发送至yznuszk72791177@163.com

5.其他事项。已申报并通过了2023-2024学年教职工攻读博士学位计划的人员,此次不再申报。

联系人:张丽萍

联系电话:72791177

电子邮箱:yznuszk72791177@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rar

  1. 长江师范学院教职工攻读定向培养博士管理办法(修订)

  2. 《关于做好西南大学2024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博士研究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3. 《重庆师范大学关于接收2024年专项计划博士推荐工作的通知》

4. 教职工报考博士学位申请表

5. 教职工报考博士计划汇总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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