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攻读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博士研究生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6浏览次数:10

关于做好2024年度攻读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博士研究生

                                    报考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师范院校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攻读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博士研究生报考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范围

具有教育学相关硕士学位,从事教师教育相关专业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录取形式

按培养单位规定的方式录取并定向培养,毕业后必须回到原单位即我校工作。

三、待遇与约定事项

取得博士学位后,执行当年学校同类人才引进政策待遇。申报前,应与学校签订《教职工攻读定向培养博士“协同提质计划”专项协议书》。若违约则按《长江师范学院教职工攻读定向培养博士管理办法(修订)》(长师院发202178号,附件1)及《教职工攻读定向培养博士“协同提质计划”专项协议书》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考条件

报考本计划的考生,除符合“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报考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从事教师教育相关专业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人员,立志为教育事业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承诺毕业后按定向培养协议回到定向单位就业。

(三)具有教育学相关硕士学位,从事教师教育相关专业教育教学工作。

(四)在本校工作满三年,身体健康。

(五)截至2024830日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六)培养学校报考要求,参见《关于做好西南大学2024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博士研究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附件(2)及《重庆师范大学关于接收2024年专项计划博士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3

五、相关工作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填报《长江师范学院教职工攻读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4)、《长江师范学院教职工攻读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博士研究生报名人选信息汇总表》(附件5),于417日上午12点前将报名材料纸质件(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致远楼410室),电子件以“单位简写+协同提质计划报名+姓名”命名后发送至yznuszk72791177@163.com同时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待学校审定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报名工作。

联系人:张丽萍

联系电话:72791177

电子邮箱:yznuszk72791177@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rar

1.长江师范学院教职工攻读定向培养博士管理办法(修订)

2.《关于做好西南大学2024年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博士研究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3.《重庆师范大学关于接收2024年专项计划博士推荐工作的通知》

4.《长江师范学院教职工攻读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5.《长江师范学院教职工攻读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博士研究生报名人选信息汇总表》





                                               人事处

                                               2024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