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大数据咨询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30浏览次数:1002

各二级单位:

根据《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关于推荐大数据咨询专家人选的通知》(渝大数据发〔202282号)精神,现就推荐大数据咨询专家人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推荐范围
  从事大数据相关工作的教职工。

二、  专家基本要求

(一)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责任心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

(三)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高层次专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四)无学术道德问题,无科研信用、社会信用失信,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专家入选条件

大数据咨询专家分为管理和技术两大类。专家主要职责是参与大数据行业领域重要规划、政策决策咨询或重大项目评审论证、项目结题验收等。

(一)管理类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大数据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处级及以上管理人员

3.有意愿、有时间参与我市大数据行业领域重要规划、政策决策咨询及重大项目评审论证、项目结题验收等工作。

(二)技术类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熟悉大数据发展动态,具有较高学术或技术水平,实践经验丰富。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硕士及以上学位。

3.有意愿、有时间参与我市大数据行业领域重要规划、政策决策咨询及重大项目评审论证、项目结题验收等工作。

四、资料报送

(一)《大数据咨询专家申请表》(见附件);

(二)相关佐证材料

1.个人学历、职称、职务等证明材料;

2.个人工作简历;

3.学术成果、专业成绩等其他证明材料。

五、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请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报《大数据咨询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并按照“四、资料报送”要求整理相关佐证材料,纸质件和电子版于107日前报送至所在二级单位。《大数据咨询专家申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整合成1PDF文档,纸质件印制成册。

(二)组织推荐。各二级单位要对照上级要求,严格把关,宁缺毋滥,综合考虑技术背景、学术成就、专业成绩等因素对专家进行选拔推荐,推荐人选应在本单位公示3天。二级党组织应对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及师德师风表现、廉洁自律情况等进行严格把关。请各二级单位务必于1012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件(印制成册)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致远楼410室),电子件发送至师资科工作邮箱:szk72791177@163.com

(三)学校审定。学校将对推荐人选的资格进行复审,通过人员报学校审定后,上报至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戴旸,72791177

电子邮箱:szk72791177@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doc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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