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人才需求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6浏览次数:1206

关于做好2023年人才需求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

为了做好2023年教师招聘工作,结合定编定岗情况,现就2023年人才需求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坚持重点和急需。应紧密结合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引进重庆市、学校公布的重点学科专业的急需人才和师资力量薄弱学科的教师。

2.注重层次和质量。应明确对应聘人员学历学位、专业能力水平、职称、有无实践经验等方面的要求。原则上招收应届毕业生,尤其是应届优秀博士研究生,注重其发展潜力;对有工作经历的博士,原则上招收骨干人才A类以上层次人才,注重其学术水平。

3.控制比例和进度。应根据学生规模,结合院部学科特点,参照教育部确定的生师比例,做好进人规划,逐步达到规定比例,既不能突击进人,也不能该进不进。

二、申报范围

本次计划申报仅限传媒学院、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机器人工程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绿色智慧环境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政治与历史学院、大学外语教学科研部,其余教学院(部)暂不申报。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1.认真分析现有师资状况。请相关单位认真统计分析本单位现有的师资队伍总量、层次、学科分布及结构等,如实填报《院部资队伍状况一览表》(附件1)。

2.合理制定人才招聘计划。请相关单位依据本单位定员定编定岗情况,按照上述申报原则,从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工作量、师资队伍结构、人才梯队建设、学科带头人培养等方面的情况全面考虑,严格把关,合理制定本年度人才需求计划,按专业急需程度的先后顺序填报《2023年人才需求计划申报表》(附件2)。各单位报送进人计划中的招聘岗位必须严格按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中的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名称规范填写,并注明所需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还可明确是否有毕业院校要求、第一学历要求、年龄限制、专业能力水平要求等。报送附件1、附件2的同时,报送本部门外出招聘方案,要求确定时间、路线、人员。

请各单位于20221010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文档报人事处师资科。人事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学校定员定编定岗,结合各院(部)的需求计划,研究提出2023年全校进人计划,报学校研究同意后,正式下达到相关教学院(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戴旸、石晨曦 72791177

电子邮箱:szk72791177@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长江师范学院院(部)师资队伍状况一览表.doc附件2:长江师范学院 2023年人才需求计划申报表.xlsx附件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8月修订版).doc

 

人事处

      2022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