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2022年诚招海内外优秀人才

发布时间:2022-07-17浏览次数:10755

一、学校简介

办学历史悠久。长江师范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始建于1931年,1958年开始高等教育,199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2001年,涪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涪陵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涪陵师范学院,2006年更名为长江师范学院。

基础条件优越。学校地处重庆市涪陵高新区,交通十分便利;校园占地1700余亩,系重庆市绿色学校建设示范学校、重庆市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校舍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馆藏载体文献1132万册(种),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2亿元;现有21个二级教学院(部)、54个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重庆市特色专业10个、重庆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重庆市一流课程47门,另有重庆市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新型二级学院)4个。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生2万余人,学历留学生200余人;已与11个国家和地区、32个国外大学和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300余人,其中正高职称187人、副高职称376人、博士学位教师479人,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1人,重庆市英才计划、重庆市巴渝学者、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省部级人才80余人。有双聘院士2名、“巴渝海外引智计划”高级专家9人,兼职博士生导师12人、硕士生导师115人。现有“十四五”重庆市重点学科7个、重庆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8个,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18个,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5个。

科研实力强劲。学校现有省部级以上创新团队19个,“十三五”期间获批国家自科基金43项、国家社科基金53项,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进入全国150强,连续5年国家社科基金立项数位居重庆前六名,2019年实现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突破。科研经费连续4年突破1亿元,近4年年师均科研经费15万元以上。先后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重庆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等省级以上政府成果奖20余项。

社会声誉良好。学校师德纯正、学风浓厚,在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中,由2017年全国445名跃升至2022年的306名,全国师范院校排名由全国82名跃升至45名,在2016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本科)中名列第226位。常年新生报到率超过96%,平均年终就业率超过97%;学生考研录取人数每年在600人以上,占毕业生人数的12%。按照“举师范旗、走应用路、创特色牌”的发展思路,学校正向建成特色鲜明的应用型高水平师范大学迈进!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名称

招聘名额

招聘条件

学历(学位)

要求专业

年龄

其他条件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教师

7

博士研究生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40周岁以下

中共党员

(含中共预备党员)

教师教育学院专职教师

2

博士研究生

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师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40周岁以下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专职教师

2

博士研究生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工程光学

40周岁以下

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专职教师

2

博士研究生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0周岁以下

数学与统计学院专职教师

2

博士研究生

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

40周岁以下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专职教师

2

博士研究生

管理科学与工程、项目管理、营运与供应链管理、工程管理、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岩土工程、市政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程

40周岁以下

机器人工程学院专职教师

1

博士研究生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40周岁以下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专职教师

1

博士研究生

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学、民族传统体育学(武术方向)

40周岁以下

 

三、引进条件及待遇

人才类别

基本条件

引进待遇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A类,实行“一事一议”。

拔尖人才

B

具有正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近五年来科研业绩突出,达到下列三类条件:

1)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前二)。

2)在政府部门主办的国家级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3)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主研人员(排名前二)。

4)主持我校认定的A3级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经费在10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学科)、200万元以上(自然科学学科)的横向项目1项。

5)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A2级以上论文;自然科学学科以第一作者或可确认的通讯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A1级以上论文。

6)获得我校认定的T级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八,二等奖排名前五),或A级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第一);或B级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

7)科研成果转化后转入单位财务账户的经费(包括转让费、许可费、利润分成或收入提成、技术入股的股权收益等)达到200万元。

8)省(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评选的高校特聘教授、青年学者,省(直辖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以及国内外其他相当于此类层次的人才。

人文社科116万元+,自然科学141万元+

具体如下:

1)提供安家补助费6万元。

2)提供购房补贴70万元~75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费40万元(人文社科)、65万元(自然科学)。

4)除工资外,达到学校规定条件,每年可享受15万元~30万元的激励性报酬。

骨干人才

A

具有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近五年来科研业绩突出,达到下列两类条件:

1)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一)。

2)在政府部门主办的国家级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得二等奖。

3)省部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负责人(排名第一)。

4)主持我校认定的A3级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经费在10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学科)、200万元以上(自然科学学科)的横向项目1项。

5)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A2级以上论文;自然科学学科以第一作者或可确认的通讯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A1级以上论文。

6)获得我校认定的T级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八,二等奖排名前五),或A级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第一);或B级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二,二等奖排名第一)。

7)科研成果转化后转入单位财务账户的经费(包括转让费、许可费、利润分成或收入提成、技术入股的股权收益等)达到200万元。

人文社科95万元+,自然科学120万元+

具体如下:

1)提供安家补助费5万元。

2)提供购房补贴60万元~65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费30万元(人文社科)、55万元(自然科学)。

4)具有副高级职称资格者,若达到学校规定条件,可申请高聘到正高级岗位,享受正高级岗位的绩效。

B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研究方向符合学校相关学科的人才需求,近五年来科研业绩较好,达到下列一类条件:

1)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排名第一)。

2)在政府部门主办的省部级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3)省部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负责人(排名前二)。

4)主持我校认定的B1级以上项目,或主持经费在5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学科)、100万元以上(自然科学学科)的横向项目1项。

5)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B级以上论文,或C1级论文3篇;自然科学学科以第一作者或可确认的通讯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A2级以上论文或B1级论文3篇。

6)获得我校认定的B级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或艺体类省部级成果(美术、设计类二、三类创作作品)。

7)科研成果转化后转入单位财务账户的经费(包括转让费、许可费、利润分成或收入提成、技术入股的股权收益等)达到50万元。

人文社科74万元+,自然科学99万元+

具体如下:

1)提供安家补助费4万元。

2)提供购房补贴50万元~55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费20万元(人文社科)、45万元(自然科学)。

4)若不具有副高级职称资格,三年内可聘用到副高级岗位,享受副高级职称的绩效。

后备人才

A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研究方向符合学校相关学科的人才需求,近五年来取得一定科研业绩,达到下列一类条件:

1)主研我校认定的A3级以上项目1项(排名前二),或主持B2级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经费在3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学科)、60万元以上(自然科学学科)的横向项目1项;

2)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以第一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C1级以上论文;自然科学学科以第一作者或可确认的通讯作者发表我校认定的B2级以上论文。

3)获得我校认定的B级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五,二等奖排名前三);或C级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一);或艺体类厅局级成果(美术、设计类四类创作作品)。

4)科研成果转化后转入单位财务账户的经费(包括转让费、许可费、利润分成或收入提成、技术入股的股权收益等)达到30万元。

人文社科58万元+,自然科学78万元+

具体如下:

1)提供安家补助费3万元。

2)提供购房补贴40万元~45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费15万元(人文社科)、35万元(自然科学)。

4)若不具有副高级职称资格,三年内可聘用到副高级岗位,享受副高级职称的绩效。

B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所学专业符合学校教师岗位招聘条件,工作认真、严谨,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良好的学术潜力。

人文社科52万元,自然科学67万元

具体如下:

1)提供安家补助费2万元。

2)提供购房补贴40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费10万元(人文社科)、25万元(自然科学)。

4)若不具有副高级职称资格,三年内可聘用到副高级岗位,享受副高级职称的绩效。

说明:

1.以上待遇包含重庆市和涪陵区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若符合涪陵区政府鼓励人才落户涪陵的相关政策规定,学校协助引进人才申报涪陵区提供的购房补贴。

2.安家补助费:拔尖人才B类、骨干人才A类和B类、后备人才A类和B类的安家补助费在正式入职且人事档案寄达我校后由学校一次性发放。

3.购房补贴:拔尖人才B类、骨干人才A类和B类、后备人才A类和B类的购房补贴在正式入职且人事档案寄达我校后由学校一次性发放。

4.科研启动费:科研启动费中用于平台建设的经费在平台建设方案通过学校审定后下达,用于科学研究的经费按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由引进人才自定研究项目名称、填写研究项目申报书交科研处审核后分批下达。在正式入职且人事档案寄达我校后划拨60%,待三年工作任务完成后,再划拨剩余的40%

5.国家级一流专业、申硕学科、重点团队、引才困难学科人才实行“一事一议”。

6.学校协助解决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和配偶、子女落户问题。

 

四、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按照附件1准备相关材料,填写《长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长江师范学院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附件3),附件2需含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正面标准照电子照片,且附件2与附件3信息要一致。同时附上本科以来的学习工作经历、承担科研项目、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得奖励等简历材料和未来研究计划的电子稿,打包发送至rscrc@yznu.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专业+联系电话”。

应聘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相关电子材料。应聘人员要承诺诚信报名,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隐瞒相关经历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报名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欢迎海内外英才来电垂询和来校考察。

联系人:石老师、曹老师

联系电话:+86-023-7279117772792211

电子邮箱:rscrc@yznu.edu.cn

通讯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长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408100

学校网址:http://www.yznu.cn/ 

附件1 应聘时须提交材料.doc附件2:长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附件3:长江师范学院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xls附件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