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充分发挥法治专业人才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决定组建重庆市“八五”普法讲师团。现将涉及讲师团成员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在职从事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素质可靠。秉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法律功底深厚。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理解透彻,熟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遵守宪法法律,具有深厚的法学知识背景或法律实践经验。
(三)热衷普法工作。勤奋敬业,认真负责,热心法治宣传教育事业,能够按照统一要求开展工作。
三、工作职责
按照“八五”普法工作部署安排,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师资保障,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一)为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村(社区)以及其他组织讲授法律知识,帮助开展法治培训;
(二)深入基层面向广大群众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以案释法等普法公益活动;
(三)参与编写“八五”普法宣传资料、法律知识考试命题、录制普法课程及节目等;
(四)参加法治宣传教育理论研讨、调研等活动,承担有关普法课题研究工作;
(五)完成其它临时交办的事项。
四、其他
(一)请各二级单位高度重视重庆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遴选工作,结合本单位职能特点和相关人员专业特长,广泛组织发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并为讲师团成员完成宣讲任务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二)市普法办将结合全市相关单位推荐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择优选聘讲师团成员,并颁发聘书,向社会公布。普法讲师团分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宪法相关法、民法典、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涉外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等9个分团。
(三)重庆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任期截止到2025年,任期内若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本人或推荐单位应当提出书面退出申请,便于适时对讲师团成员进行调整和补充。
(四)对工作负责、实绩突出的重庆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各级“八五”普法评先评优、表彰(表扬)奖励人选。
(五)请各二级单位于2022年3月10日上午10点前将《重庆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推荐表》纸质盖章件及附与从事法治宣传教育相关的个人专长佐证资料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致远楼410),电子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zk72791177@163.com。
联系人:石晨曦;联系电话:72791177
附件:重庆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推荐表
人事处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