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科研机构、学术传播机构:
现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渝人社〔2021〕43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按照评选表彰通知要求,在符合规定评选条件基础上,采取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择优推荐三八红旗手标兵或三八红旗手或三八红旗手集体,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1人(个)。
请各单位于2022年1月7日(星期五)17:30前,将审批表和汇总表(详见附件)纸质件一式三份盖鲜章后报送人事处410办公室,并同时将审批表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k72791177@163.com,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联系人及电话:石晨曦、曹长雷,72791177。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2年1月6日
附件 渝人社〔2021〕435号-关于开展重庆市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