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思政课教师校内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6浏览次数:1872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开展思政课教师校内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各教学院(部)、科研机构、学术传播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校内公开选聘一批优秀教师充实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思政课教师队伍。现将选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数量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职思政课教师岗,7名。

二、选聘范围

校内市管编内教师和管理人员(专职辅导员不在本次选聘范围)。

三、选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二)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三)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能胜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

四、选聘流程

(一)个人报名。请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长江师范学院应聘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申请表》(附件),于2021121日前将纸质申请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致远楼410室),电子版申请表同时发送至邮箱:szk72791177@163.com

(二)资格审查。人事处会同马克思主义学院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三)综合考核。学校成立思政课教师综合考核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室、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为成员),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表现、教育教学水平等进行综合考察,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学校审批。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学校院长办公会审批后,由人事处负责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人事关系。通过审批人员的人事关系调转至马克思主义学院,担任专职思政课教师,承担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任务。

(二)相关待遇。除享受聘用岗位类型工资绩效外,按照《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发放办法(试行)》(长师院发〔202114号)规定,同时享受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另外,按照《思想政治理论课创优行动方案》(长师院委发〔202016号)相关规定,在职称评聘、教师培养等方面给予单独政策。

联系人:秦林,联系电话:72791177

特此通知

 

附件 校内选聘专职思政课教师申请表.docx

 

                                         人事处

202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