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申报其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述职答辩的通知
各职称申报人员:
根据2021年11月9日下午召开的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召开学科评议组评议前,需要进行个人述职答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述职时间
2021年11月10日 上午10点
二、述职地点
教务处会议室223室
三、述职内容
请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述职:
德:简要介绍思想政治素质及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表现。
能:简要介绍个人的任职年限、从事本专技岗位的工作亮点、对学校做出的贡献等情况。
勤:简要介绍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简要介绍个人的业绩成果,重点介绍本人的代表性
业绩成果。
廉:简要介绍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述职要求
1.提前20分钟(9:40)到场,按照工作人员指示,配合做好抽签,确定述职顺序;
2.准备述职PPT,PPT 内容不超过10页,时间不超过5分钟;
3.11月10日上午9点40分之前将述职PPT拷贝至会议室专用电脑;
4.述职环节,需要全部被评议人在场旁听,待所有人述职完毕后,方可离开会场。
5.经学校审定后,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人事处主页公示学科评议组评议结果,请及时关注。
特此通知
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