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期职称资格确认通过人员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29浏览次数:2826

2021年春期职称资格确认通过人员公示

 

各职能部门、各教学院(部)、科研机构、学术传播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新入职人员职称资格确认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新入职人员职称资格确认办法(试行)》(长师院发〔201994 )规定,学校对卢再华等3名教职工职称资格进行了确认。经个人申请、部门考核、人事处审核、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核准,现将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21629日至71日(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不同意见,请通过书面形式向纪检监察室和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

联系电话:72790039(纪检监察室)、72791222(人事处)。


附件 资格确认通过人员一览表.xlsx 


长江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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