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市教育系统事业发展
规划评估专家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专职科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示要求,切实做好教育系统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对教育事业规划发展的支撑、引领和指导作用,有力推动全市教育系统事业发展规划高水平编制、高质量实施,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市教育系统事业发展规划评估专家的通知》(渝教办函〔2021〕9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一)开展重庆市有关教育规划编制、实施研究,为重庆市教育规划落地落实建言献策。
(二)参与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评估工作,为区县、学校规划编制与实施改进提供评审意见。
(三)深入开展教育规划实施情况调研,为区县、学校规划实施提供咨询与指导。
(四)宣传推广教育规划实施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
(五)承担市教委安排的其他任务。
二、推荐类别
专家库由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专家组成,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区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评估专家,二是市属高校事业发展规划评估专家。
三、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人民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二)正确理解党中央及市委重大教育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方向,深刻认识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本质要求,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三)专业能力过硬,在教育规划研究、教育政策研究、教育战略研究等领域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较广泛的影响力。
(四)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乐于为教育规划编制与实施服务,能够保证时间参与规划编制与实施的各项工作。
四、推荐名额
我校拟推荐2名。各部门最多推荐1名(无符合条件人选可不推荐)。
五、推荐办法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重庆市教育系统事业发展规划评估专家推荐表”(附件1)。
(二)各部门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专家推荐工作,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和报送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填报“重庆市教育系统事业发展规划评估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
六、推荐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从本单位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需求出发,以此为契机,强化人才梯队建设,认真谋划,重点考察,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选。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学校将从推荐人选中择优推荐至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参加评选。
七、材料报送
提交的材料包括附件1、附件2及推荐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中,每位推荐人员的材料须按照“附件1+推荐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目录清单+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顺序编制页码,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制作为PDF文档。以电子压缩包形式于2021年6月29日下班前将电子件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辉、曹长雷,72791177
电子邮箱:szk72791177@163.com
附件:1.附件 1重庆市教育系统事业发展规划评估专家推荐表.doc
2.附件2 重庆市教育系统事业发展规划评估专家推荐汇总表.xlsx
长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