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时聘用
米永生同志到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委组织部和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保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管干部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学校党委常委会2021年第19次会议研究同意,拟同时聘用米永生同志到四级职员岗位和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工资执行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6月24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邮件或来人等方式向纪检监察室和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二)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对反映的问题,学校将认真调查核实,视其情况再研究是否推荐。公示后若无异议,学校将按程序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72790039(纪检监察室)、72791222(人事处)。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