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面试人员成绩和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6浏览次数:3911

长江师范学院

关于公布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参加面试人员成绩和体检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应聘人员: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202166日,学校全权委托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了面试。目前,面试已经结束,现将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予以公布(见附件)。

依据《长江师范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因此,请以下人员参加体检:

1.专职辅导员岗位1:总成绩在前10名(含第10名);

2.专职辅导员岗位2:总成绩在前10名(含第10名);

3.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岗:总成绩在前2名(含第2名)。

请参加体检人员于20216月7日-6月11携带2寸登记照片2张和身份证到重庆市涪陵区中医院(重庆市涪陵新区太乙大道15号)体检,逾期未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因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我们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1次。

成绩如有疑问请咨询:889798448897984586868526

体检问题请咨询:7279117772792223

    特此通知

 

附件:

1.专职辅导员岗位1面试人员成绩汇总表.pdf

2.专职辅导员岗位2面试人员成绩汇总表.pdf

3.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岗面试人员成绩汇总表.pdf

  

长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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