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期高校教师资格拟认定人选公示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市教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经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网上申报、现场确认、人事处复核,现将2021年春期拟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选公示如下(按照姓氏笔画排序):
王亚男、王会军、王远翀、王科、邓茜、包诠真、刘萧、李君、杨姿依、何怡、汪明训、张霄霄、陈吕豪、陈婷婷、易蔓、罗月、罗路云、罗静、郑晓春、赵敏、秦嫚曼、高庭勇、郭军军、黄欢、黄忠凯、彭庆铃、董文飞、蒋欣亚、蒋婧琳、谢丹、黎兰、戴欣洋。
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5月21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邮件或来人等方式向纪检监察室和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的基本要求:
(一)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故意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二)受理人员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对反映的问题,学校将认真调查核实,视其情况再研究是否推荐。公示后若无异议,学校将推荐至上级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72790039(纪检监察室)、72791222(人事处)。
人事处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