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专职科研机构、学术传播机构: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人函〔2021〕11 号) 精神,2021年春期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4月份集中开展。为做好教育教学测评等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现须做好拟申报人员的摸底工作,请各教学院(部)、专职科研机构、学术传播机构通知已经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但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做好教师资格认定的准备工作,填写《重庆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2021年春期拟申报人员名册》(附件),并于3月19日前将拟申报人员名册(附件)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邮箱szk72791177@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秦林、曹长雷,72791177。
特此通知
附件 重庆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2021年春期拟申报人员名册.docx
人事处
202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