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涪陵区助力乡村振兴博士服务团
人才信息库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科研机构、学术传播机构:
根据重庆市涪陵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建立涪陵区助力乡村振兴博士服务团人才信息库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从事农、林、牧、渔、农产品加工业及教育、环保专业的博士。推荐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有关方针政策;
(二)有社会责任感,热心科技创新与创业工作,具有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愿望,自愿到农村生产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
(三)具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够保证一定的时间深入农村开展工作。
二、推荐要求
各推荐部门严格按照推荐条件,逐项登记每名人员的基本信息,确保报送信息准确无误。
三、报送时间
《涪陵区助力乡村振兴博士服务团人才信息表》(附件1,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和《涪陵区助力乡村振兴博士服务团人才信息汇总表》(附件2,以申报部门名称命名)纸质件、电子档由各部门统一报人事处师资科(致远楼410室)。截止时间2021年3月8日。
联系人: 石晨曦 李辉
联系电话:72791177
邮 箱:353570593 @qq.com
附件:1. 涪陵区助力乡村振兴博士服务团人才信息表
2. 涪陵区助力乡村振兴博士服务团人才信息汇总表
人事处
2021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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