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经过各学科评议组评议,现将学科评议组确定的推荐人选公示如下(按照姓氏笔画排序):
一、教授(13名)
(一)教学为主型:文军、谭军
(二)教学科研型:王殿东、向从武、刘军林、刘筱、吴胜涛、张素兰、逯宏、蹇世琼
(三)科研为主型:杜萍、张羽华、胡俊飞
二、副教授(28名)
(一)教学为主型:付亚云
(二)教学科研型:马云、马郑豫、田美子、朱飞镝、刘红芳、苏敏、杜得荣、李文甫、谷岩、周大众、徐志花、黄金龙、章琴琴、梁姗、彭浩、曾艳
(三)科研为主型:马英、王建康、刘平平、张霖、信桂新、夏良平(转评)、程东东(破格)、谢正发、谢红梅、赖彪
(四)辅导员:李艳
三、讲师(32名)
(一)教学为主型:于菲、文豪、刘小梅(转评)、许鹏飞、李滟浩、李嫚(破格)、杨帆、杨熙、吴非
(二)教学科研型:王巧慧、牛刚、卢静、闫子乐、李宁、李晓辰、肖红、况云筑、汪杉、张丽青、张婕、姜魏梁(转评)、葛丽敬、雷鸣
(三)辅导员:王晶晶、李吉、陈柏材、陈磊、赵艳杰、姜丽、彭甜媛、程莎、谭洲敏
公示时间:1月18日-1月22日。
请以上公示人员于1月22日上午12点前,到人事处师资科(致远楼410室)签订《教师晋升中高级职称服务期协议书》。逾期未签订者,视为自动放弃职称申报评审资格。凡科研业绩中有全英文的文章,请一并提交中文翻译稿,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k72791177@163.com。
公示期间,若对推荐人选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向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也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室反映。受理部门按有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诬告陷害他人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电话或来信要说明或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不明确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
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72791222
纪检监察室电话:72790039
长江师范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