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彭寿清教授兼职创新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39号)精神,经本人申请,学校研究,同意重庆市教育改革研究中心彭寿清教授进行兼职创新,兼职期限为三年(2020年4月1日—2023年4月1日)。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日至3月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不同意见,请通过书面形式向纪检监察室和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
联系电话:72790039(纪检监察室)、72791222(人事处)
人事处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