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职工“创文”教育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专职科研机构、学术传播机构、校医院:
根据《长江师范学院“创文”终期测评迎检工作方案》精神,结合8月30日下午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现将开展教职工“创文”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大家高度重视,在9月2日前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对教职工开展“创文”宣传教育。
2. “创文”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创文”的基本常识、重要意义、迎检安排及需要教职工做好的工作。
3. 需要教职工做好的工作有:
(1)熟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2)不乱扔垃圾、乱丢烟头、随地吐痰、楼上抛物,如遇垃圾,随时清除,始终保持楼道和小区整洁干净。
(3)所有车辆车头向出行的方向停放。停车入位,严禁在未划线的地方停车。任何车辆绝对不能占用消防通道。
(4)文明养宠,溜狗必牵绳,粪便落地需自觉清除。
(5)严禁违规横穿公路,严禁在工作空间或公共场所吸烟。
(6)积极配合入户调查。如测评人员有幸到小区楼幢测评,一定热情接待,积极配合,对创建活动表达我们支持配合、满意知晓的鲜明态度。
人事处
202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