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校级荣誉称号评选结果公示
根据《教职工荣誉称号设置与评选管理办法》(长师院发〔2019〕31号)和《教职工荣誉称号申报条件》(长师院委发〔2019〕 56号)精神,学校开展了2020年特别荣誉奖等荣誉称号的评选工作,经个人申报、组织推荐、归口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党委常委会审定,现将拟授予荣誉称号教师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7月17日-23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纪检监察室和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
联系电话:72790039(纪检监察室)、72791222(人事处)
长江师范学院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