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符合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资格的人员公示
全体教职工:
经过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现将符合教师系列、实验技术系列中级职称申报资格的人员公示如下(按姓氏拼音排序):
一、讲师(12人)
教学科研型:宁建楠、朱琳、刘阁、李晓妍、李攀、宋永石、张军、范虹、易鹏、罗婧婷、周琴、郑显华。
二、实验师(5人)
王双慧、孙晓瑞、杨叶子、杨增宝、张美鑫。
以上人员的公示表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6月8日-6月10日(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方式向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也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室反映。受理部门按有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诬告陷害他人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电话或来信要说明或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不明确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
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72791222
纪检监察室电话:72790039
附件:公示表.zip
长江师范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