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返(来)涪人员解除隔离观察管理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月8日在校园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通知》,对重点人群居家医学观察的具体对象、组织实施、工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说明,近日,重庆市教委和涪陵区政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对解除隔离观察人员的工作程序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要求,从2020年2月16日起,居住在李渡校区的返(来)涪人员(含教职工家属)医学观察期满,如无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所在单位应填写《解除隔离医学察申请书》,签字盖章后提交疫情处置指导组组长段兴武,由疫情处置指导组安排时间,组织隔离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防疫医生等人员按规定程序上门履行解除隔离观察手续。请大家关心关注本单位隔离观察教职工隔离期间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如本单位隔离观察教职工隔离期满无异常情况,及时填报《解除隔离医学察申请书》。
附件: 解除隔离申请书.docx
人事处
2020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