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好相关管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6浏览次数:658

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好相关管控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工作安排,根据《长江师范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长江师范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关于全市春节期间赴湖北人员暂不返渝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学校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要挺身而出,亲力亲为,狠抓落实,进一步压实相关人员责任。现就进一步落实责任,深入推进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务必通过有效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再次强调“不得提前返校”。这既是对学生身体健康最大的保护,也是落实国家整个防控体系的具体要求,更是所有学生当前必须遵守的学校纪律。各学院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班导师、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等队伍力量,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学生工作处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学院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严格督促检查,确保学生不提前返校。

二、各二级单位务必通过有效方式向已离校返乡的教职工再次强调:(12020年春节期间凡曾赴湖北的教职工暂不返校,返校时间另行通知。(2)现仍在市外的教职工,除学校紧急公务需要外,在开学前暂不返校。(3)市外已返校教职工,必须遵照市、区及学校规定,居家隔离观察14天,从疫区返回者还需要进行医学观察;各二级单位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在学校防控办公室和校医院指导下,组织好本部门管理小组,加强对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帮扶与管理,关心他们的生活。(4)从涪陵区外、重庆市内返回者,如校医院认定需要居家隔离观察的,仍要居家隔离观察。居家隔离观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负责。

三、各二级单位务必按照学校的要求,更细、更实、更快、更准地上报信息,不得瞒报、漏报、缓报。

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落实学校各项防控措施,严防死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学校将启动问责机制,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员,学校将依法依纪、从严从快严肃查处;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2020目标考核直接降低一个等次。

特此通知

 

 

 

         长江师范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