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师范学院岗位竞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30浏览次数:3481

长江师范学院岗位竞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决定按照公开竞聘、择优聘用原则在校内教职工中聘用2

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类别

1. 工会干事(管理岗)1人。

2. 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人员(管理岗)1人。

二、岗位职责

1.工会干事。(1)负责工会工作计划、总结、文件、通知、简报等的起草和有关会议记录工作;(2)协助做好教代会筹备、提案征集等工作;(3)组织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4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人员。(1学校货物和服务的采购;(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团结同事,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意识。

2.学历学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业背景:学科专业不限,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人员岗位优先聘用法律专业、理工科专业人员。

4.业务能力:工会干事岗位要求了解工会教代会工作的有关法规、政策;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人员岗位要求了解采购领域的有关法规、政策;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法纪意识、保密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5.其他要求:工会干事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有管理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人员岗位要求男性,45周岁以下,有采购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招聘范围

市管编内和校管编内在岗教职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1230日至202016日。

2.报名方式:填写《长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到邮箱:759399571@qq.com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工会、国有资产管理处对报名人员进行基本资格条件初审。

(三)考察

对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和学习工作情况、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考察。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岗位调整手续和工作交接手续,正式聘用到招聘岗位工作。

六、联系方式

1.工会 易老师:72791188

2.国有资产管理处 张老师:

3.人事处 杨老师72792223

 附件:长江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人事处

2019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