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资格确认通过人员公示

发布时间:2019-12-04浏览次数:2398


职称资格确认通过人员公示


各职能部门、各教学院(部)、科研机构、学术传播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新入职人员职称资格确认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新入职人员职称资格确认办法(试行)》(长师院发〔201994 )规定,学校对高晓旭等50名教师职称资格进行了确认。经个人申请、部门考核、人事处审核、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核准,现将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2019124日至6日(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不同意见,请通过书面形式向纪检监察处和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为反映情况的人员及内容保密。

联系电话:72790039(纪检监察处)、72791222(人事处)。

附件 资格确认通过人员一览表.xlsx


                         长江师范学院

                       2019124